不滿已婚男友劈腿 “小三”貼佈告駡“小四”
據台灣《聯合報》報導,在補習班任職的林姓女子,與已婚國標舞老師王姓男子有感情與金錢糾紛,林女不滿對方劈腿吳姓女子,又欠她55萬元(新台幣,下同)未還,前年11月初在台北市幾處佈告欄,張貼電腦打印或手寫的傳單,批吳女及王男。
林女也駡王姓男子是“王八蛋、到處留情”、“欠我錢不還,還拿此欠款去跟吳XX出國,一年二次……讓女人痛苦更是罪加一等、希望下一位認真善良的女子不要再受騙了。”
王姓男子認為林女損害他名譽,致國標舞學員人數減少,提告求償名譽及收入損失共105萬元。
林女说,她與王妻氣憤難耐才張貼傳單,不知有刑、民事責任,且她已張貼道歉啟事,並找對方和解。法官認為她已在相同地點貼出道歉啟事,因此僅判賠5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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